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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鹊盛活性炭有限公司知识普及:活性炭相关知识详解

发布时间:2025-11-07浏览次数:248459

大同鹊盛活性炭有限公司知识普及:活性炭相关知识详解


 

一、活性炭的定义与分类

 

活性炭是以煤、木材(木屑、竹屑、果壳等)为主要原料,经炭化、活化工艺制成的多孔性吸附材料,广泛应用于国防、化工、环保、医药、卫生、食品加工、轻工及水处理等工业与生活领域。

 

按材质可分为煤质、木质、合成材料等类型;按形状分为粉状、颗粒状、圆柱形、球形等,具体包括活性炭纤维、活性炭纤维毯、活性炭布、蜂窝状活性炭、活性炭板等,常见品类有破碎颗粒活性炭、煤质/木质柱状活性炭、煤质粉状活性炭、椰壳活性炭、蜂窝状活性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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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活性炭的使用方法

 

(一)吸附原理与影响因素

 

活性炭对VOCs的吸附是物理吸附与化学吸附共同作用的结果。自身性能方面,比表面积和孔隙率越大,吸附容量与吸附速率越高;外在因素中,温度、湿度、气体流速呈负相关影响——温度越高、湿度越大、气体流速越快,吸附作用力越弱,吸附效果越差。

 

(二)VOCs吸附处理应用

 

适用场景:连续稳定产生的废气可采用固定床或转轮吸附装置,非连续或浓度不稳定废气宜用固定床吸附装置;仅适用于VOCs产生量<500kg/年、排放速率<0.5kg/h的废气净化,优先选用蜂窝活性炭,且需采用煤质或木质颗粒活性炭。

不适用场景:废气中有机物主要成分沸点≥100℃,或颗粒物、油滴含量高、湿度大的,不建议直接使用;无法处理含苯乙烯、丙烯酸酯等易聚合氧化或含难脱附物质的废气。

关键参数:

1. 颗粒活性炭(优选柱状,直径≤5mm):碘值≥800mg/g,灰分<15%;吸附表观流速控制在0.2-0.6m/s,压力损失<2500Pa;箱体气体流量500-20000m³/h,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比≥1:7000,每1万Nm³/h废气处理吸附截面积≥4.6m²,穿透厚度>400mm。

2. 蜂窝状活性炭:碘值≥650mg/g,横向强度≥0.3MPa,纵向强度≥0.8MPa;吸附表观流速<1.2m/s,总压力损失<600Pa;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比≥1:5000,每1万Nm³/h废气处理吸附截面积≥2.3m²,穿透厚度>500mm。

 

(三)规范填充要求

 

吸附设备需结构合理,保证气体流通顺畅、无短路无死角,金属材质需防腐处理,连接处严密不漏气,且设置装卸碳孔与内置均风装置。装填前需筛去碎粒与粉尘,采用层层平铺方式,避免直接倒入导致颗粒分布不均,引发气体偏流影响效果。不同风量与VOCs初始浓度对应的最少活性炭装填量,可参照表1执行(风量超20000Nm³/h时按表估算;以NMHC指标表征时,VOCs浓度与NMHC浓度比按2:1估算)。

 

表1 废气收集参数和最少活性炭装填量参考表

 

序号 风量(Q)范围(Nm³/h) VOCs初始浓度范围(mg/Nm³) 活性炭最少装填量(吨,按500小时使用时间计)

1 Q<5000 0-200 0.5

2 Q<5000 200-300 2

3 Q<5000 300-400 3

4 Q<5000 400-500 4

5 5000<Q<10000 0-200 1

6 5000<Q<10000 200-300 3

7 5000<Q<10000 300-400 5

8 5000<Q<10000 400-500 7

9 10000<Q<20000 0-200 1.5

10 10000<Q<20000 200-300 4

11 10000<Q<20000 300-400 7

12 10000<Q<20000 400-500 10

 

(四)使用常见问题

 

1.设施设计不合理:活性炭填充量不足,与污染物处理需求不匹配;风机风量过大、炭箱横截面积过小,气体流速不达标;蜂窝活性炭与过滤棉(网)安装位置颠倒,颗粒物未预处理影响吸附。

2.更换周期过长:更换周期与填充量成正比,与风量、VOCs进气浓度、运行时间成反比,多数企业因填充量小、风量大,理论更换周期约1周,实际却达3个月以上,导致设施失效。

3.以次充好:使用低碘值劣质活性炭,或用活性炭棉、蜂窝炭冒充,且存在炭箱填充不规范、夹层过小等问题。

4.危废处置不当:废弃活性炭未按要求进行危废申报登记。

 

三、活性炭的规范管理

 

(一)常规管理要求

 

1. 运输装卸:禁止用铁钩拖拽,避免与硬质材料混合,防止强烈振动、摩擦、踩踏、砸碎及投掷,轻装轻卸减少颗粒破碎。

2. 储存:存放于阴凉干燥处,防止包装袋开裂、受潮,严禁与有毒有害气体或挥发性物质混存,远离污染源。

3. 严禁浸水:多孔结构遇水后孔隙会被填满,大幅降低比表面积与气体接触面积,严重影响使用效果。

4. 防焦油物质:避免焦油黏稠物质进入活性炭床层,若废气中含有此类物质,需先通过除焦设备脱除。

5. 防火:储存运输时远离火源,再生时避开氧气并彻底再生,再生后需冷却至800℃以下再用蒸汽处理,防止高温遇氧自燃。

 

(二)饱和状态判断

 

准备两个容器,分别装入清水或黄药(无黄药可用甲基蓝)并搅拌均匀;将待检测活性炭放入其中一个容器,半小时后对比两容器液体颜色,若含活性炭的液体颜色变深,说明活性炭已饱和,需及时更换。

 

(三)更换周期规范

 

企业需在处理设备进气和出气管道设置符合《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》(HJ/T386-2007)要求的采样口,便于监测吸附效率。当出口废气浓度>排放限值的70%时,需立即更换活性炭,并做好台账与危废入库记录;原则上更换周期不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,具体可按公式计算:T=(G×10%)/(C×Q×T1)(其中T为更换周期(d),G为活性炭量(kg),C为VOCs削减浓度(mg/m³),Q为风量(m³/h),T1为每日运行时间(h/d))。

 

(四)危废处置要求

 

1. 台账记录:按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要求,建立环境管理台账,详细记录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、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与更换量、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及更换情况、废吸附剂储存与处置情况,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。

2. 执行报告:填报年报时,在“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情况表”中,如实填写活性炭吸附设施的运行时间、运行费用、去除效率和废活性炭产生量等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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